2)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触电的滋味_寻情仙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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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狂风一般卷了过来,头顶的大锏再次虚悬了起来,不过最后,他还是打出了一记“飞沙走石”。

  因为公孙不器已经在远处喊了起来,“把这厮交给我!”

  旋风卷着胖大和尚,就直奔硕大的公孙不器金身而去。

  公孙不器看着自己距离对方还有一点距离,左手指前伸,虚虚地一点,一道白光幻化为一支长有百余丈的大枪,直奔对方而去。

  尼玛!胖大和尚此刻吃人的心都有了,他的防御已失,但是偏偏储物葫芦不在手边,而且此刻又身受重伤,就这么简单的一枪,竟然令他生出了浓浓的无力感。

  不过真君终究是真君,他虽然被飞沙走石吹得东倒西歪,三十六个祖窍也被狠狠地挤压和撞击着,但是终究还是能维持灵台的清明。

  他手中的小旗一抖,又是几道黑索打出,勉力缠住了对方的长枪,狠狠地往旁边一甩。

  就在刚才,对上公孙不器的长枪,他还能用小旗打出水箭,跟对方硬碰硬,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他竟然不敢跟对方力敌了,而是选择将长枪缠住,然后带歪。

  这正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他,已经跟刚才截然不同了。

  不过公孙不器的大枪,又哪里是那么容易被引歪的?哪怕不器真君现在的金身状态,在很多的时候失之灵动,但是威力却不减反增。

  事实上,真君对战,大多时候都是实力的比拼,其他因素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胖大和尚使出了几乎半数的灵气,才堪堪将大枪引歪,可就算是那样,枪杆的尾部,距离他身体最近时,只有不到两尺。

  只这尾部掠过时产生的气流,都刮得他身体隐隐发痛——要知道,他可是拥有锻体术的!

  眼看大枪并未建功,公孙不器一边飞奔,一边将右手搭在左手腕上,再次伸出了左手。

  事实上,他这飞奔的架势,也是相当骇人的,十余丈长的大脚丫,每触及地面一次,大地都会微微颤抖一下,并且以震荡波的形式,向四周扩散着。

  胖大和尚见状,情知再不拼命,能不能活过今天都是问题了,于是没命地催动被镇压的佛珠,以期给对方制造点麻烦,同时狠狠地咬一口舌尖,打算喷出精血,来一个血遁。

  血遁是对精血损失很大的遁术,对灵气的要求并不算高,他认为为今之计,是在逃命的时候,要保持一定的战力。

  至于说损失的精血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弥补,他已经顾不得考虑那么多了。

  只要人活着,损失的东西都可以慢慢地找回来,要是人没了,保留下那些东西,有什么意义?

  他想的是不错,但是李永生又怎么可能给他这么个机会?

  永生仙君自命讲究人,但是他从来不迂腐,该痛打落水狗的时候,绝对不会犹豫,什么多欺少之类的话,也就不用说了——你都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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