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03章 我也想要一辆_动力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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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小型机至少一万美元起,对于任何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这都是一笔大支出,能亲自体验一下当然是好的,哪怕自己对计算机这个东西完全不懂呢。

  “所以呢,”陈耕笑着道:“我们要做的,其实就是给这些潜在的用户一个亲自体验、亲自感受的机会。”

  开一个专门销售计算机的超级大卖场的想法,是这次去硅谷之后冒出来的,到了硅谷之后,陈耕惊讶的发现,现在全美竟然还没有一个电脑大卖场,计算机的销售完全是通过在报纸上打广告的电话营销的方式。

  陈耕当时就惊了:卧槽!这样也行?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之前,也就是09年、10年之前,计算机大卖场的生意有多么红火,陈耕是有切身的体会的,你到任何一个城市的计算机大卖场、科技城,不管是百脑汇还是宏图三胞,不管是华强还是科技城,里面绝对是人头攒动、摩肩擦踵,靠着一个电脑城能养活几十家跑省内专线的小物流公司,既然美国人现在还没把电脑城这种计算机行业的配套产业干起来,那自己还跟他们客气什么?

  作为职业经理人当中的精英,不用陈耕说太多,只是稍稍点一下,罗斯玛丽就瞬间意识到了这是一个多大的生意:不客气的说,运作的好了,恐怕赚的钱不比现在卖二手车赚的少。

  最重要的是,这个生意听上去可是比卖二手车的B格高多了。

  罗斯玛丽当即点头:“OK,我知道该怎么办了……boss,对这个大卖场,您有什么要求?”

  陈耕还真有几个要求:“第一,大卖场的选址尽量位于核心商业区;第二,大卖场尽可能的选以租代购;第三,现在有意买计算机的这些潜在客户中,真正懂计算机的是极少数,所以买一个大卖场里面都必须有专门的咨询部门,向客户提供咨询以及定制服务。”

  罗斯玛丽皱了下眉头。

  对于自家老板的第一点和第三点要求她都能理解,可为什么第二点,老板为什么要以租代购?

  “哦,我只是讨厌那些该死的房东,”陈耕恨恨的道:“这些混蛋就跟吸血鬼一样,每每看到我们的生意好了起来,这些该死的混蛋就一定会涨房租。”

  罗斯玛丽:“……”

  好吧,这的确是个理由,而且是个很强大的理由。

  对于那些该死的房东们来说,看到租用自家房产的租户的生意做起来、做大之后就涨房租几乎成了他们吸租客的血的不二法门,而且这些房东每次涨房租的幅度刚好卡在让你难受却又咬咬牙可以接受的程度,确实是很头疼如果签订“以租代购”协议,只要支付若干年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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